首页 >> 资产处置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 鹿城区谢池巷140号(原104号)一层5年租赁权【嘉诚拍卖】
                        详细说明

                        鹿城区谢池巷140号(原104号)一层5年租赁权【嘉诚拍卖】

                        起拍价格
                        61117
                        开拍时间
                        2020/11/13 10:00
                        保证金
                        12224
                        建筑面积
                        38.73平方米
                        标的物类型
                        商铺
                        租期
                        5年
                        所属机构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看样
                        有意者请电话预约看样
                        收藏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受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11月12日上午10时至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约

                        (m2)

                        用途

                        起始价

                        (元/首年)

                        加价幅度(元)

                        竞买保证金(元)

                        租期(年)

                        鹿城区谢池巷140号(原104号)一层

                        38.73

                        商业用房

                        61117

                        500

                        12224

                        5

                        注:1、标的物尚未办理产权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2、标的无装修期,租金无递增,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于每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缴纳。

                         3、竞价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若溢价成交,买受人须另行补齐租赁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待租赁期满,扣除水电等相关拖欠费用后无息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买受人丧失承租权,且租金不予退还。

                        5、按照规划设计用途,经营范围须为合法的正规行业且不得用作经营餐饮、娱乐业等用途。

                        6、租赁期满,房产租赁权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7、标的年租金已含委托人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

                        二、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不设保留价)

                        本次网络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网络竞价成交的,待买受人在本须知约定的时间向淘宝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其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网络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电话预约看样。

                        六、价款结算、标的交割:

                        1、竞价成交后,待买受人支付完淘宝软件使用后其竞买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

                        证金(若溢价成交,买受人须另行向竞价代理人指定帐号补齐租赁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

                        2、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成交当天,凭保证金交付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 并于3日内到税务部门(凭委托人出具的代开发票申请表)缴纳房产租赁税后到委托人指定地点领取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纳租金至财政专户,同时受人须将竞价服务费汇至竞价代理人指定账户及向淘宝平台支付规定的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

                        3、委托人在收到买受人成交款(首年租金)后 3 个工作日内,凭竞价代理人开具的《竞价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买受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标的物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

                        七、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856398 18158329371(微信同号)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商品参数
                         
                        竞买须知
                         


                        受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11月12日上午10时至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就有关的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决定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标的及起始价: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约

                        (m2)

                        用途

                        起始价

                        (元/首年)

                        加价幅度(元)

                        竞买保证金(元)

                        租期(年)

                        鹿城区谢池巷140号(原104号)一层

                        38.73

                        商业用房

                        61117

                        500

                        12224

                        5

                        注:1、标的物尚未办理产权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2、标的无装修期,租金无递增,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于每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缴纳;

                         3、竞价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若溢价成交,买受人须另行补齐租赁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待租赁期满,扣除水电等相关拖欠费用后无息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买受人丧失承租权,且租金不予退还。

                        5、按照规划设计用途,经营范围须为合法的正规行业且不得用作经营餐饮、娱乐业等用途。

                        6、租赁期满,房产租赁权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7、标的年租金已含委托人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

                        8、以上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面积、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竞买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不设保留价)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待买受人在本须知约定的时间向淘宝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公司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至5个工作日内解冻原路返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

                        1、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网络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标的交接时所发生的费用。

                        3、本次网络竞价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网络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

                        七、价款结算、标的交接:

                        1、竞价成交后,待买受人支付完淘宝软件使用后其竞买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

                        证金(若溢价成交,买受人须另行向竞价代理人指定帐号补齐租赁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

                        2、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成交当天,凭保证金交付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 并于3日内到税务部门(凭委托人出具的代开发票申请表)缴纳房产租赁税后到委托人指定地点领取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纳租金(成交款扣除已缴纳的房产租赁税的金额)至财政专户,同时买受人须将竞价服务费(成交价的3.5%)汇至竞价代理人指定账户及向淘宝平台支付规定的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淘宝现行收费规则如下);

                        竞价成交金额(人民币)

                        收费标准

                        备注(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1%

                        软件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各个标的单独计算,不可累计;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上限200万。

                        1000万元以上

                        0.5%

                        例:某标的竞价成交金额为1636万元,计算软件服务费收费金额为13.18万元=1000万*1%+(1636万-1000万)*0.5%

                         

                        特别注意:本次竞价页面显示的尾款支付时间为“通过淘宝订单支付”的时间,不适用本次竞价。本次竞价尾款支付方式及时间按本须知第七条执行。

                        3、委托人在收到买受人成交款(首年租金)后 3个工作日内,凭竞价代理人开具的《竞价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买受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标的物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

                        八、违约、违规责任

                        1、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如委托人无法移交标的,全部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赔偿买受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逾期不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成交价款、竞价服务费及淘宝软件服务费等义务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外,买受人应当支付本次竞价中应当支付的竞价服务费。

                        3、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标的是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进行出让。本公司对出让的标的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故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全面考察、了解、查看和核实相关竞价标的的资料,并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有的竞价资料及竞价文本无异议。

                        2、竞买人一经出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出价时,其出价即丧失约束力。

                        3、委托人收取租金后开具有效凭证给买受人,因买受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并直接交纳。

                        4、上述标的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租赁期间,因房产证问题而影响买受人经营活动的,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6、若因政策原因该房产拆迁的,委托人退还未到期的租金,不承担其相关责任及赔偿(补偿)。

                        7、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房产租赁合同》、《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为准。以上合同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签订,竞价代理人对委托人与买受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本次网络竞价标的如因法定事由在竞价开始结束前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委托人及本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其他详情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 0577-8885639818158329371(微信同号)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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