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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价公告
受委托,将于2019年3月21日10时至2019年3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注: 1、标的带租竞价,租赁期为五年,从2016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止(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2、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竞价,标的的装璜或装修设施除可移动物品(如沙发、灯具等)外,其他均归买受人所有。 二、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加竞拍者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业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 2019年3月20日止(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906673303、0577-88873836 周先生 六、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价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 2、买受人须在成交后 1 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纳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账号:359773705803)交纳竞价成交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及竞价服务费。 3、买受人在缴清竞价成交款和竞价服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凭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竞价成交确认书》与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委托人共同向登记机关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七、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18906673303、0577-88873836 周先生
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 竞买须知 竞价须知
受委托,将于2019年3月21日10时至2019年3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现就相关的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基本情况:
注: 1、标的带租竞价,租赁期为五年,从2016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止(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2、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竞价,标的的装璜或装修设施除可移动物品(如沙发、灯具等)外,其他均归买受人所有。 四、竞买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加竞拍者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业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具体标的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转入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竞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代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代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成交后 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纳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成交 15 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款(扣除履约保证金余款)交入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十、竞价服务费 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标的成交价 1.5 %的竞价服务费(已包含软件服务费。根据淘宝资产处置平台规定,在其网络平台竞价成交的,网络平台收取标的成交价0.5%(上限50万元)的软件服务费,该款由买受人承担并由代理人代为转交平台方)。 十一、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缴清竞价成交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买受人在缴清竞价成交款后 5个工作日内,凭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竞价成交确认书》与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委托人共同向登记机关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十二、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逾期不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履行竞价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竞价价款和竞价服务费等义务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外,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竞价服务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委托人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腾空标的物内部可移动物品并交付标的全部钥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可移动物品所有权。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与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在房屋交易、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若有水、电、物业费等规费拖欠,过户办理完之前产生的由委托人承担,过户办理完后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代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竞价成交后,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与代理人无涉,买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代理人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待买受人追溯成功后,再向代理人支付应付的竞价服务费。 十六、竞价成交后,如因委托人无法移交标的及办理过户手续,全部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该标的的成交价款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并向买受人赔付 10万元,代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七、竞价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竞价活动相关费用后,分别由委托人、代理人各受偿50%。 十八、标的如存在户口,委托人需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迁出所有户口,逾期视为委托人违约,需向买受人赔付 10万元(在成交款中扣除); 十九、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二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一、本次竞价会由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合作的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29.166029.867149.27.670c7f8dhDU9vb&user_id=2861985726,账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仅提供淘宝网络竞价平台端口、竞买保证金及竞价服务费缴纳账号和开具往来的服务费发票,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相关责任、义务、权利均由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 二十二、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代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8906673303、0577-88873836 周先生
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