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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受委托,将于2019年1月3日10时至2019年1月4日10时45分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二、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 本次网络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已签署《《房产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的原承租人除外)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19年1月2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于成交后当天凭保证金交纳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竞价代理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675 7397 604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交纳竞价成交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及租赁保证金。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缴清首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后 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委托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七、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88856398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竞买须知 受委托,将于2019年1月3日10时至2019年1月4日10时45分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现就相关的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基本情况: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已签署《《房产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的原承租人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网络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竞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竞价代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竞价代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当天凭保证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成交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及租赁保证金交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委托人在买受人缴清首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款缴纳凭证与买受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样本附后),并由委托人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物租金起算日期、具体交付事项按《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竞价费用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在3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竞价代理人竞价服务费(按2年成交租金总额的3%收取),竞价服务费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十一、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逾期不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 或逾期不履行竞价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竞价价款和竞价服务费等义务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外,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竞价服务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事项: 1、标的物已取得产权证,所有因经营需要相关资质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委托人和代理人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2、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有线宽带、电话、工商行政管理费、门卫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租赁税由委托人承担。 4、房屋结构不能改变,装修方案须通过有关部门许可及委托人各方面的审核。 5、如买受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委托人将不退还其装修费用及房屋租赁保证金等一切费用。 6、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房产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为准。以上合同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签订,代理人对委托人与买受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竞价成交后,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与竞价代理人无涉,买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竞价代理人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待买受人追溯成功后,再向竞价代理人支付应付的竞价服务费。 十四、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竞,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竞价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银行账号:3675739760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竞价代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88856398 18006885581 联系人:郑炎芳 联系地址: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