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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状元街道前岩山下场地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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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受委托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1月14日10:00至2019年1月 15 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t.cn/RmviKTZ;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就龙湾区状元街道前岩山下场地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于龙湾区状元街道前岩山下场地五年租赁权(标的物具体详细情况及起始价请见下表。)
注: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2、租赁保证金 5 万元(待租赁期满,扣除水电等相关拖欠费用后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3、标的无装修期,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增加 壹 万元,租金按年度交纳,每年度的12月25日交清下年度的租金后方可继续经营(水电费等按月由买受人自行交纳)。 4、标的经营范围:非危险性货物堆场,紧固件类加工等。禁止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污染环境、有明火及其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 5、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买受人丧失承租权,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 本次网络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优先承租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月11日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公司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承租权。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活动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网络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冲抵部分成交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竞价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19年 1 月 11 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价款结算、标的交割: 1、网络竞价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冲抵部分成交款(标的首年租金)。 2、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成交后 1 个工作日凭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 5 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扣除竞价保证金后的余款)、租赁保证金 5 万元及竞价服务费(竞价成交后,代理人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收费标准向买受人收取。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费用5000元;)汇至委托人及本公司指定账户。 3、买受人需在缴齐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竞价服务费后5 个工作日内,凭代理人开具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交纳凭证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安全责任管理承诺书》。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割交接手续,标的物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
七、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873836 1890667330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 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竞买须知 受委托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1月14日10时至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iKTZ;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就有关的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价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决定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于龙湾区状元街道前岩山下场地五年租赁权(标的物具体详细情况及起始价 请见下表。)
注: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2、租赁保证金5万元(待租赁期满,扣除水电等相关拖欠费用后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3、标的无装修期,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增加 壹 万元,租金按年度交纳,每年度的12月25日交清下年度的租金后方可继续经营(水电费等按月由买受人自行交纳)。 4、标的经营范围:非危险性货物堆场,紧固件类加工等。禁止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污染环境、有明火及其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项目。 5、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买受人丧失承租权,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以上标的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其外观、面积、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公司对场地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三、竞买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优先承租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1月11日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公司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承租权。
不符合条件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报名参拍加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价保证金。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买受人冻结的竞价保证金自动冲抵部分成交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 1、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网络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 3、本次网络竞价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网络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
七、价款结算、标的交割: 1、网络竞价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冲抵部分成交款(标的首年租金)。 2、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成交后 1个工作日凭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 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扣除竞价保证金后的余款)、租赁保证金 5万元及竞价服务费(竞价成交后,代理人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收费标准向买受人收取。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费用5000元;)汇至委托人及本公司指定账户。 3、买受人需在缴齐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竞价服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凭代理人开具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交纳凭证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安全责任管理承诺书》。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割交接手续,标的物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
八、违约、违规责任 1、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如委托人无法移交标的,全部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赔偿买受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逾期不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成交价款和竞价服务费等义务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竞价保证金不作退还外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竞价服务费。 《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改变网络竞价结果的,或者买受人放弃买受标的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买受人不按规定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拒绝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不能对抗本次网络竞价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3、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标的是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进行竞价。本公司对标的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故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全面考察、了解、查看和核实相关竞价标的的资料,并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有的竞价资料及竞价文本无异议。 2、竞买人一经出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出价时,其出价即丧失约束力。 3、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由委托人按照有关部门的相关税收政策全额承担并交纳。 4、委托人收取租金后向买受人开具有效凭证,因买受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并直接交纳。 5、租赁期间,因土地证等题而影响买受人经营活动的,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安全责任管理承诺书》为准,以上合同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签订,本公司及中心对委托人与买受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安全责任管理承诺书》) 7、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8、场地内备有160千瓦变压器一台供买受人使用。委托人不保证买受人用电,买受人必须遵守政府有序用电政策,保证变压器正常运转。若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变压器损坏由买受人负责全额修理费或购置费,电力部门对变压器的一切收费由买受人负责。 9、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场地内所有建筑物和设施的结构和用途,不得违章建筑及超范围经营。 10赁期满,买受人应将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完整无缺的归还委托人,买受人的装饰中凡拆卸、搬动会对委托人财产、设施造成影响的部分均无偿留给委托人,拆卸、搬动对委托人财产、设施没有影响的部分由买受人撤走。 11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取消其竞买人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该竞买人承担。 12次网络竞价标的如因法定事由在竞价开始结束前中止或撤回委托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委托人及本公司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其他详情请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873836 1890667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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