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写字楼 >>写字楼 >> 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第一至第五层十年租赁权
                        详细说明

                        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第一至第五层十年租赁权

                        起拍价格
                        450000
                        开拍时间
                        2019/01/02 10:00
                        保证金
                        ¥90,000
                        所在地
                        温州乐清市
                        建筑面积
                        3300㎡
                        租期
                        10年
                        所属机构
                        乐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看样
                        即日起至2019年1月1日16:30止(工作时间)
                        收藏
                        • 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
                        竞买公告

                        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1月2日10:00至20191月3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3383749630;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

                        租赁建筑面积约(㎡)

                        租赁期限(年)

                        首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第一至第五层十年租赁权

                        3300

                        10

                        45

                        9

                        20

                        0.5

                        注:1、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拟建六层,位于白石街道站前路,现处建设施工阶段。本次竞价标的物为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第一至五层(共五层),租赁建筑面积约3300㎡,整体出租。坭岙综合用房层作为坭岙村村委办公使用。承租人仅限使用坭岙综合用房东、南两方向空地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

                        2、租赁标的物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的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3、出租人在坭岙综合用房通过竣工验收后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使用,预计将于2019年8月30日前移交。标的物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出租人自行承担,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

                        4、租赁期限共计10年,从标的物竣工后移交给承租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5成交总租金为净租金,因租赁行为而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的所有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6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的立项文件有:乐清市(县)[2017]土字第16号建设用地批准书、选字第浙规选2017-03892195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30382201805080101建筑施工许可证、建字第浙规证2018-03820002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用途限制:不得经营重污染、危险品等行业。

                        三、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租金支付方式:

                        标的前五年每年租金同首年成交租金,承租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前五年总租金以转账的方式缴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第六至第十年租金(共五年)每年租金在首年成交租金基础上增加10%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出租人。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20191116:3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2、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双方须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4、竞价成交的,承租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定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七、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

                        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前五年成交租金(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履约保证金等以转账的方式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清(开户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100536784440010001),并将竞价服务费(详见竞价须知)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账号:3675 7397 6042)。履约保证金于租赁期结束后扣除承租人所欠税、费后无息退还。

                        2、承租人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银行进账单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出租人坭岙综合用房通过竣工验收后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使用,预计将于2019年8月30日前移交,双方须签署标的物交割单

                        3、双方按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价款结算及申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八、特别提醒:

                        1、在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后至租赁期限届满,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2、标的物为在建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一切状况以标的物工程项目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质量、竣工验收结果、建筑面积、附属配套设施及其它相关事项的瑕疵担保责任。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已详实披露出租人提供的标的信息,请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状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承租人须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若房屋建筑存在瑕疵部分,由承租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经营风险,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关责任。

                        4、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问题导致承租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

                        5、租赁期限内,承租人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转租,转租的管理工作由承租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转租行为的后果。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7、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61662669,15858016567;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b11

                        监督电话: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科  0577-61882668

                         

                        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213


                        竞买须知

                        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1月2日10:00至20191月3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3383749630;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网上竞价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一旦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情况,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标的:

                        租赁标的

                        租赁建筑面积约(㎡)

                        租赁期限(年)

                        首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第一至第五层十年租赁权

                        3300

                        10

                        45

                        9

                        20

                        0.5

                        注:1、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拟建六层,位于白石街道站前路,现处建设施工阶段。本次竞价标的物为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第一至五层(共五层),租赁建筑面积约3300㎡,整体出租。坭岙综合用房层作为坭岙村村委办公使用。承租人仅限使用坭岙综合用房东、南两方向空地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

                        2、租赁标的物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的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3、出租人在坭岙综合用房通过竣工验收后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使用,预计将于2019年8月30日前移交。标的物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出租人自行承担,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

                        4、租赁期限共计10年,从标的物竣工后移交给承租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5成交总租金为净租金,因租赁行为而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的所有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6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综合用房的立项文件有:乐清市(县)[2017]土字第16号建设用地批准书、选字第浙规选2017-03892195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30382201805080101建筑施工许可证、建字第浙规证2018-03820002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四、竞买人条件及租赁限制:

                        仅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参与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用途限制:不得经营重污染、危险品等行业。

                        五、竞买活动的相关规定: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2、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双方须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作为定金冲抵部分成交款,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竞价人对竞价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价款结算、标的物交割、费用负担情况:

                        1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付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

                        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前五年成交租金(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履约保证金等以转账的方式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清(开户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100536784440010001),并将竞价服务费(详见下表)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账号:3675 7397 6042)。履约保证金于租赁期结束后扣除承租人所欠税、费后无息退还。

                        标的10年总租金成交款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计费基价

                        成交额(万元)

                        收费标准(%)

                        备注

                        成交额

                        50以下(含50)

                        1

                        低于500元按500元计

                        50-100(含100)

                        0.8

                        100-500(含500)

                        0.6

                        500-1000(含1000)

                        0.4

                        1000-2000(含2000)

                        0.3

                        2000-5000(含5000)

                        0.2

                        5000以上

                        0.1

                        2、承租人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银行进账单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出租人坭岙综合用房通过竣工验收后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使用,预计将于2019年8月30日前移交,双方须签署标的物交割单

                        3、双方按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价款结算及申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4、在标的物移交给承租人后至租赁期限届满,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5、承租人须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若房屋建筑存在瑕疵部分,由承租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经营风险,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出租人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6、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问题导致承租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

                        7、竞价成交后,若出租人违约,由出租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承租人可直接向出租人追溯责任。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可提供资料证明协助承租人出租人追溯责任。

                        8、标的物为在建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一切状况以标的物工程项目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质量、竣工验收结果、建筑面积、附属配套设施及其它相关事项的瑕疵担保责任。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已详实披露出租人提供的标的信息,请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状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交易产生的税费。

                        七、违规、违约责任:

                        1、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竞价成交价款和竞价服务费等义务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承租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竞价标的物征得出租人同意后再行竞价,原承租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应当支付的竞价服务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2、租赁期限内,承租人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进行转租,转租的管理工作由承租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转租行为的后果。

                        3、租赁期限内,若标的物被行政主管部门拆除,出租人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不赔偿承租人其它损失。

                        4、承租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承租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出租人承诺对所委托交易的所有标的物均归其所有,并对其有处分的权力,若因此原因问题出现的纠纷,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经营审批问题、租赁物租赁期内拆迁改造、面积误差、租金争议、腾空交付等,均由出租人负责解释与处理,纠纷处理根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6、承租人在使用标的物时和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如承租人因违反消防法规或操作程序等情况造成灾害事故,后果由承租人自负。

                        7、承租人须善意管理、妥善使用标的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

                        8、所有参与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及《竞价公告》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向其追缴竞买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出租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标的。

                        九、网络竞价系统遭受攻击或网络故障、网络堵塞、电力中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中止及交易错误的,出租人及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因竞买人使用的电脑、手机等操作系统遭受攻击、网络故障、电力中断、软硬件故障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或者竞买人的网络竞价账号丢失、被他人冒用、盗用的,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出租人及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61662669,15858016567;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b11

                        监督电话: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科 0577-61882668

                         

                        乐清市白石街道坭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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