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鹿城 >>鹿城区 >> 人民西路西湖锦园一层14号租赁权
                        详细说明

                        人民西路西湖锦园一层14号租赁权

                        起拍价格
                        45963
                        开拍时间
                        2018/12/17 10:00
                        保证金
                        ¥10,000
                        所在地
                        温州市鹿城区
                        建筑面积
                        22.14㎡
                        标的物类型
                        非住宅
                        租期
                        5年
                        所属机构
                        温州嘉诚拍卖
                        咨询看样
                        即日起至 2018年12月17日17时 止(工作时间)
                        收藏
                        • 竞买公告
                        • 竞买须知
                        竞买公告

                        受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7日 10:00至2018年12月18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m2)

                        用途

                        起始价  

                        (万元/年)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租期(年)

                        租赁保证金(万元)

                        人民西路西湖锦园一层14

                        22.14

                        商业

                        4.5963

                        0.1

                        1

                        5

                        0.5

                        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价方式:

                        采取网络增价式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 竞买人条件:

                        参加竞拍者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业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 2018年12月17日17时 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于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纳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缴纳3000元的拍卖服务费。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银行账号:367573976042 )交纳竞价成交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

                        2、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凭竞价代理人出具的《竞价成交确认书》及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委托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 (样本附后)。

                        3、成交款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物交割交接手续,标的物租金起算日期、具体交付事项按《房产租赁合同》约定。

                         

                         七、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85639813017830827.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竞买须知

                        受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7日10:00至2018年12月18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现就有关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 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一旦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情况,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标的: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m2)

                        用途

                        起始价  

                        (万元/年)

                        加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租期(年)

                        租赁保证金(万元)

                        人民西路西湖锦园一层14号

                        22.14

                        商业

                        4.5963

                        0.1

                        1

                        5

                        0.5

                        注:1、成交总租金为净租金,因租赁行为而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竞价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网络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  1  万元以上)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1  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竞价代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竞价代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竞价费用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 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当天缴纳竞价服务费3000元整,并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款、租赁保证金、软件服务费后扣除竞买保证金的余款)交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在网络拍卖(竞价)平台竞拍(竞价)成交的,网络平台收取标的成交价0.5%(上限50万元)的软件服务费,该款由买受人支付并由拍卖人(竞价代理人)代为转交平台方。如果买受人需要拍卖方开具发票的,须另付软件服务费总额10%的财务费用。

                        十、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逾期不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 或逾期不履行竞价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竞价价款和竞价服务费等义务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外,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竞价服务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成交款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物交割交接手续,标的物租金起算日期、具体交付事项按《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与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委托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竞价成交后,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与竞价代理人无涉,买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竞价代理人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待买受人追溯成功后,再向竞价代理人支付应付的竞价服务费。

                        十四、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竞,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竞价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856398,13017830827.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值得信赖的网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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