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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8年 12月11日10时-2018年12月12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海警扣拆解船共计15艘(捆绑)。起拍价::426.8221万元(不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 1 万元或整倍数。 船舶概况见下表:
注:1、标的均为船舶拆解后的残料价值(不含危险废物)。 2、标的交割以拆解后的实物现状为准。 3、所有拆解船舶现停靠在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内。 二、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不设保留价)有一人报名出价方可成交 本次网络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资金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公司,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司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并具有设备回收相关资质,需提交相关收购资质证书或证明。 3、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代理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竞买人对提供证照、印章的真实性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对于出现作假行为,委托人与拍卖人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需经线下资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才可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参加竞拍者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业法人。 5、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拍卖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竞买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竞买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1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另行安排自行实地看样。
六、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凭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网络拍卖成交后5 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6757397604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交纳拍卖成交款及60万元的搬运保证金(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已缴纳的6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成交款交付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为搬运保证金,作为搬运期间各搬运工作的履约保证预留在拍卖人处,待搬运完毕,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凭委托人签章验收单,拍卖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缴纳全额拍卖成交款后2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现场签署《交割单》即视为交割完毕。 七、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标的咨询电话:0577- 88856398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4日 竞买须知 受委托,定于:2018年 12月11日10时--2018年12月12日 10时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基本情况: 海警扣拆解船共计15艘(捆绑)。起拍价:426.8221万元(不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60万元。详见下表:
注:1、标的均为船舶拆解后的残料价值(不含危险废物)。 2、标的交割以拆解后的实物现状为准。 3、所有拆解船舶现停靠在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内。 四、竞买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资金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公司,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司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并具有设备回收相关资质,需提交相关收购资质证书或证明。 3、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代理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竞买人对提供证照、印章的真实性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对于出现作假行为,委托人与拍卖人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需经线下资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才可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参加竞拍者必须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业法人。 5、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拍卖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不设保留价)有一人报名出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0 万元以上)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6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拍卖标的以拆解后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外观、质量、数量、结构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个工作日(当天)内凭竞买保证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拍卖价款结算及费用 1、拍卖成交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将拍卖成交款及60万元搬运保证金(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网络平台支付成交价0.5%(上限50万元)的淘宝软件使用费,该款由买受人向淘宝温州网络竞价服务机构温州市网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由该机构代为转交平台方。如果买受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另付软件服务费总额10%的财务费用。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缴纳成交价0.01%的拍卖服务费。 十一、标的交割及装卸事宜: 1、标的具体拆解工作由委托人指定公司进行处理,拆解期为60天,拍卖成交以后10个工作内委托人通知拆解单位拆解船只,拆解期从通知日开始计算。船舶扣押期间的保管费和拆解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委托人在买受人缴纳全额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标的物存放现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现场签署《交接单》即视为交割完毕。 3、标的物现场可以整艘船为单位,边拆解边搬运,即每完成一艘船拆解,委托人认可后便可搬运。自15艘船全部拆解完成之后 10日内买受人须完成全部残料搬运,待搬运完毕,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拍卖人凭委托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搬运验收单将搬运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买受人。搬运期间,标的物保管责任和保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若搬运超过10天不能清运完成,则每吨每天加收废钢存放费1.5元;若超过30天仍未清运完,则每吨每天加收废钢存放费3元,直至清运完毕。若是因场区自身事务性因素耽搁运输工期,则应给予相应耽误时间的延期。 十二 其他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已缴纳的6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成交款交付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转为搬运保证金,作为搬运期间各搬运工作的履约保证预留在拍卖人处,待搬运完毕,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凭委托人签章验收单,拍卖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2、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标的物交割时,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三方须在现场签署交割单,使各方的监管责任、费用、风险等相关事项得以明确。标的物在交割之前风割、运输等所产生的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人负责,自交割完毕之日起,标的物管护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可自行派人管护或委托保安公司监管标的物。标的物在过磅、风割、拆卸、施工、搬运及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为船舶拆解后的残料价值、不含电瓶、废油、化学品、煤气、电子废料等等危险废物,拆卸下的危险废物由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清除干净。 5、搬运期间,搬运车辆须遵守场区的时间规定及安全要求。拆卸场区(单位)配备每天相匹配吞吐量的人员、装卸车辆进行作业,则买受人需在搬运前提前两天同装卸场区沟通报备每天装卸车辆数量、吨数等,以便场区提前准备。若不按规定进行搬运的,场区有权责令买受人停止搬运并撤离搬运现场,情节严重的,可视买受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拆卸、搬运期间,场区可提供叉/吊车装卸服务,买受人若采购服务,须支付每吨30元的叉/吊车使用费,搬运、整理人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自己工人进入场区的需与场区签订《安全协议保证书》,并遵守场区规定,服从场区安全管理。
7、标的运输过程中,买受人须自行做好同相关部门、沿路村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或逾期不履行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服务费等义务的,都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买受人付清价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与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拍卖成交后,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拍卖人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待买受人追溯成功后,再向拍卖人支付应付的拍卖服务费。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拍卖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银行账号:3675739760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856398 联系地址: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