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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乐清市柳市镇三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9日10:45至2018年10月30日10:45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3383749630;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注:1、乐清市柳市镇三宅村滩涂养殖权流转项目的总流转(出租)面积约140亩,四至为:东至三宅村与东海交界;西至标准塘坝;南至南宅村定权区;北至南盐村定权区,划分成五个区域(可查看附件中的滩涂养殖场草图)。本次竞价标的为乐清市柳市镇三宅村滩涂养殖权流转项目4号区域的23亩滩涂养殖权。 2、标的物无权属证明,有委托人(出租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流转的证明。流转的面积以标的物现场实际面积为准,请务必前往实地勘查。 3、成交总租金为净租金,因租赁行为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租方)承担。 4、实际流转(出租)期限为5年29日,期限为2018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委托人以五年成交总租金收取,不再另行收取租金。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用途限制:仅用于海水养殖,不得挖掘滩涂泥土出售,不准搭建建筑物。 三、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租金支付方式: 标的5年成交总租金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8日16:3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2、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双方须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4、竞价成交的,竞得人(承租方)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定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七、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水域滩涂养殖权流转合同》等。 竞得人(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等(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以转账的方式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清5年成交总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开户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100536784440010001)。履约保证金于租赁期结束后扣除竞得人(承租方)所欠税、费后无息退还。 2、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受托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银行进账单与委托人签订《水域滩涂养殖权流转合同》,委托人将于2018年12月1日前与竞得人进行实物交割,签署标的物交割单,双方按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价款结算及申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八、特别提醒: 1、在养殖权流转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及养殖权流转行为所产生的依法律法规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问题导致竞得人无法办理经营手续或其它纠纷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流转合同的理由。 4、流转期内,竞得人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进行转租,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竞得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转租行为的后果。 5、流转期内,若标的物被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征用或政府收回养殖权,委托人仅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按日租金计算)。政府给予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出租人所有,青苗补贴及其它损失费补贴归承租人所有。 6、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流转期间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流转期间,遇国家政策变动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收回标的物的,竞得人应无条件同意终止流转合同,委托人除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外(按日租金计算),不负责赔偿及补偿任何费用。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8、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61662669,15858016567;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A10室 监督电话: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科 0577-61882668
乐清市柳市镇三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竞买须知 乐清市柳市镇三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10月29日10:45至2018年10月30日10:45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user_id=3383749630;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网上竞价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一旦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情况,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标的:
注:1、乐清市柳市镇三宅村滩涂养殖权流转项目的总流转(出租)面积约140亩,四至为:东至三宅村与东海交界;西至标准塘坝;南至南宅村定权区;北至南盐村定权区,划分成五个区域(可查看附件中的滩涂养殖场草图)。本次竞价标的为乐清市柳市镇三宅村滩涂养殖权流转项目4号区域的23亩滩涂养殖权。 2、标的物无权属证明,有委托人(出租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流转的证明。流转的面积以标的物现场实际面积为准,请务必前往实地勘查。 3、成交总租金为净租金,因租赁行为产生的依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租方)承担。 4、实际流转(出租)期限为5年29日,期限为2018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委托人以五年成交总租金收取,不再另行收取租金。 四、竞买人条件及租赁限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用途限制:仅用于海水养殖,不得挖掘滩涂泥土出售,不准搭建建筑物。 五、竞买活动的相关规定: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2、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双方须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作为定金冲抵部分成交款,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竞价人对竞价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价款结算、标的物交割、费用负担情况: 1、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付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 竞得人(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等(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以转账的方式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清5年成交总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开户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100536784440010001),并将竞价服务费(详见下表)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账号:3675 7397 6042)。履约保证金于租赁期结束后扣除竞得人(承租人)所欠税、费后无息退还。 标的总成交价款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受托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银行进账单与委托人签订《水域滩涂养殖权流转合同》,委托人将于2018年12月1日前与竞得人进行实物交割,签署标的物交割单,双方按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价款结算及申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3、在滩涂养殖权流转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及流转行为所产生的依法律法规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并自行结算。 4、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滩涂养殖权流转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若标的物存在瑕疵部分,由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审批、经营风险,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委托人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5、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问题导致竞得人无法办理经营手续或其它纠纷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流转合同的理由。 6、竞价成交后,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无涉,竞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可提供资料证明协助竞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 7、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交易产生的税费。 七、违规、违约责任: 1、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水域滩涂养殖权流转合同》等,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竞价成交价款和竞价服务费等义务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竞价标的物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再行竞价,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应当支付的竞价服务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2、租赁期限内,竞得人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进行转租,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竞得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转租行为的后果。 3、流转期内,若标的物被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征用或政府收回养殖权,委托人仅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按日租金计算)。政府给予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归出租人所有,青苗补贴及其它损失费补贴归承租人所有。 4、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流转期间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流转期间,遇国家政策变动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收回标的物的,竞得人应无条件同意终止流转合同,委托人除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外(按日租金计算),不负责赔偿及补偿任何费用。 5、竞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竞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委托人承诺对所委托交易的所有标的物均归其所有,并对其有处分的权力,若因此原因问题出现的纠纷,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经营审批问题、政府征收征用、面积误差、租金争议等,均由委托人负责解释与处理,纠纷处理根据委托人与竞得人(承租方)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7、竞得人须善意管理、妥善使用标的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由竞得人承担法律责任。 8、所有参与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及《竞价公告》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向其追缴竞买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委托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结束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标的。 九、网络竞价系统遭受攻击或网络故障、网络堵塞、电力中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中止及交易错误的,委托人及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因竞买人使用的电脑、手机等操作系统遭受攻击、网络故障、电力中断、软硬件故障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或者竞买人的网络竞价账号丢失、被他人冒用、盗用的,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委托人及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61662669,15858016567;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A10室 监督电话: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科 0577-61882668
乐清市柳市镇三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标的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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