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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 2018 年 8 月 8 日 10 时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对下述竞价标的物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坐落于龙湾区永兴街道新街东6幢永强大道3982-3988号房产一套;证载建筑面积:760.33 ㎡(权证号: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1744号);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 182.0 ㎡;地类(用途):住宅 ;使用权类型: 出让。 二、起拍价: 720 万元,保证金: 50 万元,增价幅度: 0.5 万元或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7 日16:3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另行统一组织。 四、竞买对象: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五、竞价方式: 网络增价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探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房产转让登记手续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交易、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及其衍生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因委托人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欠费、以及水电煤费、通讯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委托人全额承担并先行缴清。
八、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 九、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成交20天内将房产竞价总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及房产成交总价款的 1 %的竞价服务费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银行账号:367573976042)。 十、房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价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88873836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地址: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311室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 竞买须知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 2018 年 8 月 8 日 10 时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对下述竞价标的物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价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标的: 坐落于龙湾区永兴街道新街东6幢永强大道3982-3988号房产一套;证载建筑面积:760.33 ㎡(权证号: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1744号);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 182.0 ㎡;地类(用途):住宅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四、起拍价: 720 万元;保证金: 50 万元;增价幅度: 0.5 万元或整倍数。 五、竞价服务费为房产成交总价的 1 %。 六、竞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受托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一天前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应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公司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万元以上)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受托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 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成交20天内将房产竞价总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及房产成交总价款的 1 %的竞价服务费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银行账号:367573976042)。 十二、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成交款缴清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十三、委托人需在网络竞价成交后、办理过户手续前与买受人自行协商标的实物交割及钥匙交接时间等。 十四、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逾期不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履行竞价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竞价价款和竞价服务费等义务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外,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竞价服务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五、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与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房产转让登记手续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交易、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及其衍生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因委托人房屋使用所产生的欠费、以及水电煤费、通讯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委托人全额承担并先行缴清。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受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六、标的物是带租竞价(具体租赁相关情况以原租赁协议为准),租期:2016年3 月26日至 2021年 3月25日,首年租金为 210000元/年、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 ,租赁押金为20000元,从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剩余租金由买受人接受,具体剩余租金金额,按原租赁协议约定、从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结算。委托人承诺协助买受人与承租人按原条件重签租赁协议。 十七、标的物另有150㎡(五楼)左右违章建筑,涉及的违章建筑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十八、标的物现有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200万元整,2018年5月29为止无贷款。 竞价成交后,委托人承诺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取消银行授信相关事宜。 十九、竞价成交后,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受托人无涉,买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受托人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待买受人追溯成功后,再向受托人支付应付的竞价服务费。 二十、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受托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873836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地址: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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