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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受托将于 2018年9月24日9时至2018年9月25日15时30分(延时的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公开代理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 竞价标的,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温州市鹿城区双乐大厦40个地下人防停车位使用权;加价幅度0.3万元或其整数倍。
注:上述清单长、宽、建筑面积及限高仅为参考,以实际交付现场实物为准。 二、 咨询、展示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17:00止(工作时间)新城大厦21楼接受咨询;标的展示地址:标的现场。 三、 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双乐大厦住宅产权所有人。 2、竞买人须提供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如未申领不动产登记证,则提供相关购房凭证,如合同、发票等)与相关身份证明。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3万元。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竞价成交的,竞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履约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六、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 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付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有效证章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 3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675 7397 6042)汇入成交款(扣除保证金的余款)。 3、被代理人在竞得人缴清成交款后 5个工作日内,凭代理人开具的《成交确认书》、成交款缴纳凭证与竞得人签订《车位有偿使用协议》(样本附后),并由被代理人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被代理人与竞得人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均以《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为准。 七、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88856398 18006885581 竞买须知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9月24日9:00至2018年 9月25日15 :3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t.cn/RmvJQeU;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公开代理竞价,现将有关网上竞价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竞价须知》连同竞价公告及本次竞价活动相关文本共同组成竞价合同内容,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一旦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情况,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竞价标的,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温州市鹿城区双乐大厦40个地下人防停车位使用权;加价幅度0.3万元或其整数倍。
注:上述清单长、宽、面积及限高仅为参考,以实际交付现场现状为准。 四、竞价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面积、高度、位置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对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争议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价方式:网络增价式竞价 六、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双乐大厦住宅产权所有人。 2、竞买人须提供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如未申领不动产登记证,则提供相关购房凭证,如合同、发票等)与相关身份证明。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竞买保证金相关事宜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3万元。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竞价成交的,竞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履约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八、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竞买人对竞买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价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标的物价款结算、标的物移交及其他: 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付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有效证章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675 7397 6042)汇入成交款(扣除保证金的余款)。 3、被代理人在竞得人缴清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代理人开具的《成交确认书》、成交款缴纳凭证与竞得人签订《车位有偿使用协议》(样本附后),并由被代理人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被代理人与竞得人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均以《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竞价标的征得被代理人同意后再行竞价,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应当支付的竞价服务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具体如下: 1、竞得人不符合本须知第五条竞买人条件; 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竞买价款和竞价服务费等义务。 十二、其他事项 1、上述标的(车位)系人防车位,不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或土地使用权登记。今后若政策允许,涉及确权登记的,委托方将通知竞得人,办理所涉及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2、竞得人须知悉并接受本车位所属范围人防工程,承诺遵守《人民防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 3、标的交付使用后,竞得人需向所属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车位管理服务费(现定每月每车位60元)。 4、被代理人与竞得人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均以《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为准。以上协议同由被代理人与竞得人自行签订,代理人对委托方与竞得人出现的以上协议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竞买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十四、所有参与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及《竞价公告》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被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88856398 18006885581 联系地址: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 |